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驳回复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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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代码:
51223
代理机构:
成都华风专利事务所(普通合伙)
代理费用:
2000¥起(不含官费)

官费+代理费

服务概述

服务内容

所需资料

常见问题

机构简介

 RMB:2750

        驳回复审是指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《商标法》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,申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,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 ,在复审中陈述不服国家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,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。

1、《商标驳回通知书》原件;

2、商标局邮寄《商标驳回通知书》的信封(当地邮戳要清楚);

3、申请人资质(营业执照或身份证)复印件;

4、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;

5、申请商标之“突出使用”的所有相关材料、照片、合同等复印件;

6、代理协议。

       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,商标驳回后,商标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,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。“如果商标驳回为绝对驳回理由,不建议申请驳回复审;如果商标驳回为相对驳回,建议您及时咨询有专业背景的知识产权律师,根据商标审查标准,就商标是否近似作出判断,从而决定是否申请驳回复审。申请驳回复审,就具有成功取得商标注册的机会,即使复审并未成功,申请人仍然有权在复审期间(一般为一年半至两年期间)继续使用TM标志。但是,如果放弃复审申请,商标申请将归于无效。即便重新申请,也面临两—三年的时间成本。”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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