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旗县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金山高新区、和林新区等科技管理部门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呼和浩特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》(呼科字〔2023〕70号)相关规定,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呼和浩特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(以下简称“服务机构”)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单位须符合《呼和浩特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》规定的相关条件。
二、申报流程
(一)申报单位填写《呼和浩特市专业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报书》(附件)并附相关证明材料,报各旗县区、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、金山高新区、和林格尔新区等科技管理部门。
(二)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,合格的于2024年5月 25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及推荐文件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管理与转化科,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。
(三)经自治区科技厅备案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用申报,直接备案为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。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市科技局成果管理与转化科 孙奇0471-6621281
邮 箱:kjjcgzhk123@163.com
地 址: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奈伦国际B座2320室
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
2024年5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