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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“智”提“质” 内蒙古改革“升级”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

2025-03-24 15:31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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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自治区科技厅新修订出台《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》,以全新面貌“升级”亮相。这份涵盖6章26条的新办法,不止是对专家管理机制的升级迭代,更是自治区科技厅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关键落子,以“智”提“质”构建科技决策“神经中枢”。

01/  破冰之举 从“门槛管理”到“价值导向”

新办法最引人注目的突破,在于打破传统“论资排辈”的思维定式。取消专家入库的从业年限硬性门槛,这一看似简单的调整实则蕴含着深刻的治理智慧。当科技发展进入“指数级增长”时代,青年才俊可能在某个细分领域具有突破性洞见,资深专家也需要持续更新知识体系。新政将评价标准转向“专业深度”与“行业洞察力”,既为青年科研人员打开上升通道,也倒逼专家队伍保持知识常新。

这种变革在专家分类体系中得到延续。整合原有的分类分库管理模式,新增战略咨询类专家席位,将科技型企业技术骨干、创新平台管理者纳入专家队伍,构建起覆盖基础研究、技术攻关、产业转化、战略决策的全链条智力支撑体系。特别是明确“战略咨询类专家定向邀请”机制,为重大科技决策建立起直达顶尖智库的快速通道。

02/机制创新 动态管理下的“活水养鱼”

“专家库不是保险箱”——新办法确立动态调整机制,通过每年定期信息更新、履职评价标识、失信行为联动惩戒等制度设计,建立起专家队伍的“新陈代谢”机制。自治区科技厅与区内外专家库的“交换共享”,更突破了地域界限,使内蒙古的专家库成为全国创新网络的重要节点。

在权利保障方面,新政为专家设定了清晰的“权力清单”:独立评审权、专业拒绝权、监督检举权等条款,构筑起抵御外界干扰的“防火墙”。而要求专家抵制“五唯”倾向、以创新价值为核心的评价导向,则与中央深化科技评价改革的部署形成共振。

“全程留痕、可溯可查”的信息系统建设,是本次改革的技术亮点。通过数字化治理,为科技决策装上“黑匣子”。坚持 “谁使用、谁负责、谁评价”,由使用单位在评审质量、评审态度、评审纪律等方面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评价,标识结果作为后续专家选取和使用的重要参考,就像给专家库安装“智慧导航”,让合适的人始终出现在需要的评审现场。

03/改革深意 构建新型科研治理体系

将分散的专家资源整合为系统化智库,体现着资源配置的集约思维;从静态管理转向动态调整,彰显着与时俱进的治理智慧;权利与义务的平衡设计,则展现出法治化管理的成熟度.....一系列改革举措,折射出自治区科技厅以科技治理现代化的深层逻辑。

“专家库建设本质是创新生态的重构。”自治区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处长王宇昕表示,不仅要聚集智慧资源,更要通过制度创新释放创新动能,让专家库真正成为科技决策的“最强大脑”、产业升级的“智慧引擎”。

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,改革后的内蒙古科技专家库,或将见证更多“金点子”转化为“金钥匙”,为高质量发展打开新的可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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